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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5 16:27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民主参与人大监督的渠道,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成效,现面向社会征求针对我市贯彻落实“两条例”及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最好是自己的亲身体验,要准确、客观、真实,可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解决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把征集的意见建议纳入到执法检查的内容之中,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纾困解难。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hcjw83223258@163.com;

2.通信地址:兴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邮编:225700,地址:兴化市中和路4号。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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