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兴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抓项目、优生态,超千亿、创高地”目标,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初心使命、大兴实干之风,做到人民有所呼、人大有所应,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展现人大担当。
一、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把牢人大工作前进方向
常委会将坚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准把牢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将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具体实践。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法治理念。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把法治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行政权和司法权正确行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实干至上。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主要切入点,综合使用监督、任免等职权开展工作,在实干中依法履职。围绕工作机制创新,在履职方式选择、程序确定、细节安排、结果运用等方面推出新举措,在担当中探索创新,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依法履职,着力推进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市委部署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依法履职行权,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增添合力。
聚焦发展大局。针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进一步加强计划、财政预决算审查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与泰州人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跟踪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促进经济质态趋稳向好。
聚焦公平正义。紧扣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持续跟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听取和审议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情况汇报,推进诉调对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听取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汇报,促进宽严相济制度发挥更大效用。开展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促进每一名适龄儿童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
聚焦环境保护。持续关注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汇报,继续组织对市政府2019年度环境状况目标完成情况和“263”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河长制实施情况汇报,推动全市生态保护完成阶段性目标。
聚焦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促进就业、交通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视察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效益发挥、镇村污水处理情况,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继续跟踪督办“加快实施长江引水工程”和“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两件大会议案,检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促进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深化能力提升。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持续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撰写议案建议工作指导,引导代表充分发挥一线优势,加强调查研究,把握问题的本质和重点,撰写推动改革发展、反映民众意愿的高质量议案建议。
优化履职环境。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行业专业的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重点建议督办等活动。优化“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站)”等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载体作用。完善议案建议督办考评机制,通过提高建议办成率,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细化代表管理。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和回选区访选民等活动,不断引领“双联”活动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加强活动指导。深化人大代表述职测评工作,完善履职考评办法,推进履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四、牢记初心使命,着力推动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常委会将准确把握时代脉搏,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带头在“讲团结、聚合力,树标杆、找差距,重实干、谋发展”上作表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人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的能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继续探索重要议题联组审议、多种监督手段组合运用的方式方法,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人大作用。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坚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掌握实情。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审议质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委十项规定及具体办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坚持上下协同联动,深化完善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动镇街人大工作在创新中激发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议题安排
常委会会议议题
时间 | 会次 | 主 要 议 题 |
2月 | 28 |
1. 通报市委批转的《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目标完成情况和“263”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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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29 |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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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30 |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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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31 |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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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32 |
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3. 听取和审议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情况的汇报; 4.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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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33 |
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2. 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3. 初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4. 初审兴化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5. 初审兴化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6. 初审2020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和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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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议题
时间 | 会次 | 议 题 内 容 |
1月 | 18 | 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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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19 |
1. 听取市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汇报; 2. 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关于检查〈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5. 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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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20 |
听取市政府关于交通建设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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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21 |
听取5个部门2019年决算和2个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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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22 | 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汇报 |
9月 | 23 |
听取市政府关于河长制实施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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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24 |
听取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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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视察议题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5月 |
视察工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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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视察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效益发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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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1. 视察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2. 视察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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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视察镇村污水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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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视察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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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议题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2月 |
专题询问2019年度环境状况目标完成情况和“263”专项行动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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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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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议题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4-8月 |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
6-10月 |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
注:1. 人事任免、人大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和泰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未列入;
2. 其他专题询问议题根据情况由主任会议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