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副市长刘忠,市政协副主席吴海盈,市监委副主任李文赋,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市政府办、发改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局、供电公司、财政局、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司法局、民政局、昭阳街道主要负责人,市人大财经专委会全体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全体负责人,戴南镇、合陈镇、周庄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由吉天鹏主任主持,共完成10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督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8名“一府一委两院”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12名泰州市人大代表述职,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和辞职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财经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专题评议,并对市政府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4个专项工作报告、8名履职报告对象和12名述职的泰州市人大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兴化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