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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0-02-07 09:39 浏览次数:

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花再鹏,市政协副主席邹祥龙,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市监委副主任李文赋,市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戴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履职报告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兴东镇、竹泓镇、中堡镇人大主席及候选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由吉天鹏主任主持,共完成5项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目标完成情况和“263”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了部分人大任命“一府一委两院”人员报告履职情况、部分泰州市人大代表述职和有关人事任免、辞职事项,组成人员开展了集中学习。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朱纯同志辞去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对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目标完成情况和“263”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履职报告对象和述职的泰州市人大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目标完成情况和“263”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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