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副市长沈德才、刘忠,市政协副主席王福全,市监委副主任李文赋,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成员,市政府办、发改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产局、水务局、农工办、林牧业局、卫计委、疾控中心、公安局、民政局、总工会主要负责人,昭阳街道办事处、昌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的5个部门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人大临城、垛田街道工委主任,安丰、钓鱼、大邹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由吉天鹏主任主持,共完成16项议程。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人大常务副主任陈震宁同志在全省人大工作研讨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兴化长江引水工程实施、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目标调整建议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政府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市政府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市政府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我市〈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市政府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对兴化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徐学坚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学坚辞去兴化市人大代表职务的情况说明,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8个专项工作报告、5 名履职报告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兴化市2018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兴化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目标调整的决议草案、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办理加快实施饮用长江水工程和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两件议案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关于确认对兴化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徐学坚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徐学坚辞去兴化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