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7日在市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赵旭东、王小跃、刘云山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卞正祥副主任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市政协副主席常传林,市人民法院院长宋亚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红梅,市政府办、发改委、人社局、统计局、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住建局、交运局、环保局、国土局、农工办、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钓鱼镇、老圩乡人大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兴化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所作的相关初步审查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职议案。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事项,通过了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兴化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初审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推举了报告人,初审了市人民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