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在市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晓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赵旭东、王小跃、刘云山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卞正祥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建年,市政协副主席刘春龙,市人民法院院长宋亚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红梅,市政府办、发改委、人社局、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办、工商局、审计局、住建局、建工局、城管局、交运局、环保局、国土局、农工办、农业局、水务局、农机局、粮食局、供销总社、气象局、教育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城东镇、陶庄镇、戴南镇人大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也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所作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所作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兴化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兴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兴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确认对兴化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刘宝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宝华辞去兴化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