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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2-01-09 16:58 浏览次数:

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卞正祥,副主任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及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卞正祥代理主任主持了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赵旭东,市政府副市长陈浩,市人民法院院长宋亚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红梅,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及公安局治安大队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杨宝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建,戴窑镇、缸顾乡、海南镇人大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浩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王志华所作的相关调查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忠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宏金所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李山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调整为民办实事和重点项目(工程)部分计划目标的报告以及市财政局党委书记蒋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兴化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通过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兴化市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和重点项目(工程)部分计划目标调整的决议以及兴化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通过关于撤销盛卫东市财政局局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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