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春林,副主任卞正祥、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及委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卞正祥副主任主持了全体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梅建成、吉天鹏,市人民法院院长吴跃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红梅,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住建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工商局、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城市社工委、人民银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安丰镇、合陈镇、荻垛镇人大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梅建成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社事工委所作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吉天鹏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兴化生态市建设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兴化生态市建设纲要》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