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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兴开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2022-07-22作者:人大浏览次数:字号:[ ]

为了全面、客观、准确、深入评估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7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张锦道一行来兴,开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元连陪同调研。

《条例》从工作机制、工作保障、工作内容等方面将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社区矫正的原则要求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把我省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固定下来,上升至地方性法规层面,为全省各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贯彻实施。《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作为首要任务,精耕细作、对标提质、开拓创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2206人,依法解除矫正11385人,现有矫正对象821人,其中缓刑800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8人。

    

    

调研组先后来到市社区矫正中心昭阳司法所,实地查看了功能化场所,就执法规范建设、日常矫正开展情况、人员配备等工作进行交流,对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随后,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围绕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及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条例》的修改完善等内容,认真听取市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展开讨论。

调研组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予以充分肯定,表示将在评估报告中加以采纳,为《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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