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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兴开展渔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10-09作者:人大浏览次数:字号:[ ]

 9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带队来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刘大旺,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委员、省农垦集团董事长魏红军,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副主任姜葵等参加检查。泰州市领导杨杰、邹祥凤、陈明冠,我市市领导方捷、殷俊、吉天鹏、牛世杰、常传林、刘汉梅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来到兴化市泓膏生态园、兴化现代粮食园区、钓鱼镇银桂水产养殖合作社、兴东镇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基地、兴化市渔业执法大队,实地检查我市渔业“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泰州和我市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把发展现代渔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推动渔业生态建设、保障渔业生产安全、维护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力推动了我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0年,全市渔业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水产养殖面积82.6万亩,实现水产品总产量29万吨,同比增长1.12%。渔业经济总产值223.14亿元,同比增长6.31%,高效设施渔业比重41%。淡水产品产量连续31年位居全省内陆渔业县级之首,荣获“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称号,拥有“兴化大闸蟹”“兴化小龙虾”“兴化大青虾”“兴化鱼圆”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兴化大闸蟹”入选江苏省首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河蟹、青虾、小龙虾、常规鱼、稻渔综合种养等5个品种的水产地方标准,23家渔业企业获得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走出了一条生态、优质、安全、高效的水产发展之路。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渔业“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渔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尾水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扎实推进,长江禁捕退捕有力有效,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增强,有力推动了全市渔业稳定健康发展。检查组指出,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是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渔业“一法一条例”,不断推行应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渔业产业,切实加强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注重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推动渔业高效化特色化生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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