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议案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主持会议。会议先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七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说明和关于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议案;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相关调查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相关调查报告和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化长江引水工程建设”和“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两件议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有关人事免职议案。 在分组对会议议题认真审议后,各小组召集人汇报审议情况。会议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有关决定决议、议案、方案和审议意见。会议还通过了有关免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元连、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杭爱兵、副市长刁德林、市政协副主席刘玲洁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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